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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冤罪事件の責任追及 : 誰が誰を追及するのか

 

 

 

 

 中国では最近、いくつかの冤罪事件が相次いで明らかとなり、社会的な関心を集めています。下記に掲載した参考資料が解説している趙作海氏の場合は、同じ村の人を殺した殺人罪で1999年に逮捕され、2年間の猶予期間つき死刑判決を受けました。その後、懲役20年にまで減刑されて、11年間服役していましたが、2010年5月9日、再審により無罪となり、65万元という巨額の国家賠償を受けたことがニュースとなり、注目されています。

  中国の裁判には、「審理する者は裁かず、裁く者は審理せず」という一面があります。これは、担当する裁判官に判決の決定権がなく、上級機関の許可を得なければ判決を決定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という仕組みがあるためです。「先に判決を決め、後で審理する」というのも、同じような意味で、公判審理がおこなわれる段階では、担当裁判官はすでに上級機関から判決の内容について指示を受けていることを指摘したものです。この場合の「上級機関」には、案件の性格、重要性などに応じてさまざまなものがありますが、多くは当該裁判所内部の法院長など、指導的幹部が分担しています。しかし、最も重要な案件の場合は裁判所を超えて、当該地方党委員会にある政法委員会まで、指示や許可を求める ことになります。趙作海氏の案件では、起訴段階で政法委員会が指示を出しており、これが裁判の結果に大きく影響したとみなされています。

  下に引用した賀衛方教授の文章は、近年の裁判では政法委員会の指導的介入が目立つようになっており、それが冤罪を生み出すひとつの要因になっていると指摘しています。この指摘自身は、とりたてて目新しい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が、重要なのは、この問題が中国の国家体制の根幹につながっていることで、「司法改革」という枠のなかだけでは解決しえない、本質的な問題であることです。

  政法委員会の指導的介入が目立つのは、中国社会の不安定化に対する危機意識の反映でもありますが、このことは、現在全人代常務委員会で審議中の国家賠償法改正草案をめぐる議論にも、大きく影響しているものと思われます。

 

 

  【参考ページ】

      中国的裁判の独立

      法院は“なぜ”信頼されていないのでしょう

      中央政法委員会は司法の元締め

 

 

 

                     冤案责任追究:谁追究,追究谁?

                                                      北京大学教授 贺卫方

 

  判决书上署名的法官只是傀儡,仅仅追究他们,是否公平?所谓集体决定,又不具备法人资格,压根儿就没有承担责任的主体资格。
  看到赵作海冤狱得以申雪,不免想到河南邻省河北的聂树斌冤案。
记得河北省委政法委曾信誓旦旦地说要迅速查清聂案真相,到现在五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却是渺无音讯。难道说,就是因为聂树斌已经被杀,有关部门便决心硬撑到底么?蒙冤者未死则可以纠正,已死者却知错不改,只能理解为,一种冤屈之所以得到纠正,只是因为这冤屈还没有达到极端严重的程度。
  与近年来广为人知的杜培武、佘祥林、聂树斌、呼格吉勒图等人的冤案比较,赵作海案虽然一样令人震惊,但案情却了无新意。
问题是,此时此刻,在高墙铁牢之中,还有多少因刑囚而蒙冤者在等待着真凶落网这种小概率事件的发生?更可怕的是,我们的执法和司法机关是否还在不断地制造着新的赵作海、佘祥林?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但是,在更具体的操作规范方面,司法机关却受制于党的政法委员会。依据《中国新闻周刊》今年3月报道,全国省级党政权力架构中,仍有一半以上的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部门首长。这导致了人大代表吴晓灵今年在两会上所批评的那种吊诡现象:被监督者实际上控制了监督者。严格地说,公安局长主导法院、检察院的体制安排就是一种违宪行为,它使得公安机关凌驾于司法机关之上,法院完全不可能对于警察行为作出司法审查。即便在公安局长不同时担任政法委书记的地方,他在党内的地位也往往高于法院院长以及检察院检察长,因而拥有比后者更强势的政治权力。
 近年来,一些媒体报道显示,对于那些影响重大的案件,政法委已经越来越走向前台,成为实际的决策者。湖北的邓玉娇案,检察机关起诉之前,身兼公安局长的政法委书记高调定性,后来的判决证明,法院必须照旨办理。另外某一案件,政法委不仅操控审判结果,而且深夜组织相关学者开会论证,规定媒体的宣传口径,一切尽在如来佛的手掌中。赵作海案正是说明这种扭曲体制常导致冤案发生的典型例证。明明看到其中 “重大缺陷”,但是检察院还要起诉,法院当然也照判不误。指望这样的司法机关不制造冤狱,不是空想又是什么?
 有关报道说,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提出要求,对于这起错案,“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对不负责任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假如案件的判决是按照商丘市政法委的决定作出的,河南省高院是否可以连同政法委不负责任的责任也一并追究?显然,河南高院若追究政法委的责任,那可不仅是越权,简直是作乱。就政法委的决策方式而言,即便放胆追究,也是无从下口;那是个委员会,是所谓集体决定,又不具备法人资格,压根儿就没有承担责任的主体资格。如此这般,恐怕也只好把几个具体办案人员拿出来处分完事了。但是,判决书上署名的法官只是傀儡,仅仅追究他们,是否公平?不独此也,这种司法决策主体与其权责裹缠不清的状况,也正是导致法官责任心淡化、冤案频频发生的根源所在。

 

   2010年5月12日「南方週末」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44907

 

 

 

【参考資料】

                                  “赵作海冤案”

 

■ 背景

 赵作海,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被称为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被认定杀害同村赵振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 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赵作海得以昭雪。河南高院承认这是一起错案,宣告其无罪,连夜释放赵作海。

 “就像一根草”,赵作海不止一次指着身前的荒草,“说是你拔的就是你拔的,不是你拔的也是你拔的”。

 从1999年5月9日被刑拘,到2010年5月9日被河南省高院宣告无罪,冤狱恰好11年的赵作海已经58岁了。他的短发在狱中全部变白,5月10日晚上,时隔11年再次回到河南省柘城县老王集乡妹妹家中的他满眼血丝,用苍老的声音拒绝了大批记者,“睡不着觉,实在太累了”。
第二天一大早,呈现在眼中的故乡赵楼村那写着“强村富民”和电器广告的街道,已经变得非常陌生。“原来的土房变成了砖房,而砖房变成了二层小楼”,赵作海已经不太认路了。碰到熟悉的人,他大声说自己认识,却半天叫不出名字。
 妻子和四个孩子都已离去,家里五间房子已经倒塌。在自家宅基地的一片荒草中,全国各地媒体的提问中,他努力回想着十一年以来被外界称为“河南佘祥林案”的种种细节。在一阵阵无法自控、突如其来的哽咽中,他下意识地用搭在肩上的毛巾捂住眼睛。
 “就像一根草”,赵作海不止一次指着身前的荒草,“说是你拔的就是你拔的,不是你拔的也是你拔的”。


 “杀”人事实

 一个残酷的现实横空出世:身陷囹圄11年的杀人者赵作海,事实上是案发事件中的被砍者;而那个被司法认定他杀死的人,就是那个砍了他的赵振晌。

 如果不是“被他杀死”的村民赵振晌重新回到村中,连他自己都不敢奢望自己会在65岁之前回到村中。一双皮凉鞋、一双李宁牌袜子是出狱后新买的,无罪判决和释放证明贴身放在红紫色大富豪夹克的内兜中。监狱里买来的指甲刀舍不得扔,用一根绿绳子系在裤带上。
 经历了自己称为“最悲惨”和“最高兴”的无罪释放,再次出现在村中的他变得有点微微驼背。
 抱孩子的、拄拐杖的、推自行车的老幼妇孺们和快门声跟着他,堵住了赵作海出现在的每一条胡同。在一片同情和惊异的注视中,他忙乱地给村民们发一种叫做红旗渠的烟,但没有人接。
 十一年前井中发现残破的男尸后的一个夜里,被警方带走后,村中人相信他杀了村里一个叫赵振晌的单身汉,将他的头和膝盖残忍地割下,其余部分用编织袋包裹抛尸村边的井中,并且用三个石磙压住。
直到今年4月30日,老无所依、向往低保的赵振晌突然回到村中,赵楼村民的震惊以《“你不是死了吗?咋又复活了”?》出现在5月6日的媒体上,全国哗然。在赵振晌的叙述中,出事的1997年10月30日情形如下:
“当天夜里在甘花家(化名),是我砍了赵作海,原因是‘看不惯他跟有夫之妇瞎搞,而且赵作海还欠我1800元’。”以为砍死了人,赵振晌背井离乡逃往他乡,以讨饭和拾荒为生。
一个残酷的现实横空出世:身陷囹圄11年的杀人者赵作海,事实上是案发事件中的被砍者;而那个被司法认定他杀死的人,就是那个砍了他的赵振晌。
 公安部门为何将井中的无头尸,与发生在两年前的砍人事件联系起来,至今不得而知。当年判决书中显示,两人都与甘花有“通奸关系”,并如是描述了这场情杀的源头,“赵作海与甘花通奸时被赵振晌撞见……赵振晌持刀将赵作海头面部砍伤……追赶到赵作海家院内”,“赵作海持刀将赵振晌杀死并将尸体肢解、隐藏”。
 从此十一年,留在村中的甘花,成了乡村伦理中饱受指责的那个人:她的放纵不仅将赵振晌害死,而且让赵作海家破人亡。
5月11日中午,一个灰衣女子拨开村民和记者们,搬起板凳一言不发埋头坐在赵作海身边。赵作海探身看看,说不认识。一段尴尬的沉默之后,他轻声问了句:“甘花?”事后甘花承认,自己扎入人堆需要很大的勇气,“必须讨个清白”。
在众人面前,这个十几年来总是低着头的女人,高声说出了从未向外人说出的秘密。她说被警方关了29天。审讯者不仅用棍子打她的臀胯,而且被迫长时间屁股不能挨着脚跟地跪着。最终她签字画押说他们是“相好的”。

 

 政法的耻辱

 2001年7月,公检法共同认定该案“不具备审查起诉的条件”。一年后,商丘市委政法委集体研究决定“案件具备了起诉条件”。庭审时没有一个亲人到庭。

 5月11日,商丘市政法委书记王建民和商丘中院的两位院长前来向赵振海道歉。王建民并不讳言“这是商丘政法部门的耻辱”,后者则保证“今后不办一起假案”。
 向赵作海鞠躬后,他们留下共计1.5万慰问金。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赵作海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大官和干部,别人对他鞠躬,他也鞠躬。法院带来的记者问赵作海,你要感谢谁?他说感谢法院,感谢党。记者继续追问,还感谢谁,他一时僵住了。
他显然不能接受诸多急剧的变化,事实上他的命运如此清晰地掌握在法律手中。在人群散去之后,他躺在床上,嘟囔了几句,起身,又躺下,又起来,“为什么要感谢?我不感谢。”
 11年前被逮捕后,商丘市检察院以“证据上存在重大缺陷”为由,两次将案件退补到柘城县公安局。据商丘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宋国强介绍,井中无名男尸的身份尚无法确定,而赵作海本人全部翻供,多次坚称自己“被打了”。
 2001年7月,已被羁押两年的赵作海,赶上了全国刑事案件清理运动。针对这起案件的联席会议中,公检法以同样的理由共同认定该案“不具备审查起诉的条件”。也正是在这一段时间,柘城公安局提供了最后一份DNA鉴定。
 现任公安局副局长赵启钟介绍说,送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和沈阳刑警学院的死者DNA样本“无法比对”,并将之归结为“当时技术上的落后”。
 一年之后的 2002年 7月,在清理超期羁押的活动中,商丘市委政法委集体研究决定“案件具备了起诉的条件”。2002年的10月22日,尸源仍然不明,检察院决定起诉。
 当时的商丘法院同样发现案件存有重大缺陷,不过他们并未深究,对律师做出的无罪辩护亦未采纳。跟宋国强一样,受命调查冤案的商丘中院刑一庭庭长杨松挺不无悔意,他着重强调法官的良知、职业道德和独立判断,“应排除一些非正常因素的干扰”。
伴随着2002年底一纸“示证质证来源清楚,收集程序合法”判决和次年年初河南省高院的终审裁定,冤案像一场假球一样一路绿灯,“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影响极坏”的杀人分尸者赵作海锒铛入狱。
 庭审时没有一个亲人到庭。不过赵作海回忆当时场景,说自己有一丝放松之感,当时他已被羁押近四年,渴望解脱,“不在乎是死是活”。
 两次减刑之后,他的刑期在出狱前降到20年。在监狱中,因为恐惧,他从未说出自己的冤屈。他过去的亲身经历迫使他相信,命“就像一根草,说是你拔的就是你拔的”。

 

 “疑罪从有”

 指着头上的拇指肚般的疤痕,赵作海老泪纵横,至少5次,反问记者,“什么叫恨?什么叫不恨?打都打了,道歉有什么用?”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启钟解释,冤案或许不是公安机关有意制造。至于原因,他归结为“现实条件和证据”。

 5月12日,商丘官方公布三个涉案民警郭守海、朱明晗和李德领,两个被刑拘、一个外逃。在此之前,商丘司法系统仍然以“错案调查处理中”为由,对是否刑讯逼供三缄其口。
 分尸杀人却不处死,杨松挺承认这是一个“存疑案件”,法院在判决中“留有余地”。提出“疑罪从轻”和“疑罪从无”的区分后,他个人判断法院当时秉承了“疑罪从轻”的思路,从合议庭到审委会做出了一个“集体决定”。
对于庭审笔录上记载着的刑讯逼供,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启钟5月10日做出了解释。他说冤案或许不是公安机关有意制造。至于原因,他归结为“现实的条件和证据”,“民警素质和办案机制”。
 这位副局长向记者们普及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并在中间刻画出中国法律的位置:一度秉承“有罪推定”的大陆法系。
“什么叫恨?什么叫不恨?打都打了,道歉有什么用?”5月11日,坐在自家宅基地的小板凳上,赵作海被记者们询问:28天里做出9次有罪供述是否遭遇刑讯逼供?指着头上的拇指肚般的疤痕,他老泪纵横,至少5次,反问记者。他回忆:
——大概有四五个人,其中一个30多岁的打得最凶。每天半块馒头,不让睡觉。6天之内我没有服软。我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了。
——铐在板凳上,左边一脚,右边一脚。他们用擀面杖打脑袋。喝一种水,昏昏沉沉,然后在头上放鞭炮。还用枪口往头上砸,疤痕就是这么留下的。
——屈打成招。生不如死。胡言乱语。怎么杀人,尸体去向,他们让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还要背下来。背不下来就打。都是被认定,不是承认。都是假的。
——他们说你要是不招,把你放在车上一脚踢下去,开枪打死,说是畏罪潜逃而死。
指认装尸编织袋的证词来自赵妻赵小齐和儿子赵西良,都是案卷记载被各级司法部门通过的“关键证据”。赵妻当时说,那是她自家的编制袋,其中两个蓝色补丁是她自己的针线活。
 此前赵妻亦向媒体指控,井中出现无头尸后,她被关在一座酒厂里一个多月。当她说自己不知道丈夫杀人时,被惩罚跪在棱角分明的棍子上。

 

 以后的日子

 谈及未来,赵作海说,捡破烂或者卖菜。自由之后,眼下他最需要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指着一座深宅大院,他说就要这样的房子。

 11日下午5点半,记者们和官员们都走了,忙了一天的赵作海并没有像村民们设想的,去看看父母的坟。
 当年被逼无奈的赵作海“供述”,自己将无头尸的缺失部分隐藏在父母坟中。警方随即挖开坟墓,据说取走了他母亲的腿骨。
 出狱那天,他的四个孩子中间中没有一个去接他。在狱中只有二儿子到狱中看过他,什么都没说,始终没叫一句爸。“还不如不来,来了我心里更难受”。没有一个回村看他,痛哭中他说他想见他们。
 入狱时赵作海四个孩子中最大的孩子只有15岁,其中的两个再也念不起书了。
 赵作海被抓后,生计无望的妻子赵小齐一次在镇上的路边痛哭,恰好被一个独自带着三个孩子的单身父亲看到。她带着两个最小的孩子嫁给了这个外乡人,另两个实在养不起,无奈留给亲戚们照顾。
 赵小齐也不准备见赵作海,她本能地躲避着来自赵作海的消息,为此更换了手机号。
 甘花则低头骑着一辆褐色的电动三轮车,有时候她会打电话问记者:我是否应该申请国家赔偿?
 而砍过赵作海的赵振晌,接受了一个记者的采访之后再也没有在村里出现过。赵作海无论如何都不打算见他。
 谈及未来,赵作海说,捡破烂或者卖菜。自由之后,眼下他最需要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指着一座深宅大院,他说就要这样的房子。
 5月11日,傍晚6点半,夕阳中骑行过两个村庄的58岁的赵作海,出现在姐姐家里。“十多年了,我的自行车骑得还算可以”,这是记者听到他说的唯一一句玩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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